今天是我買車票過期的日子,車票只有半年時間,這段時間我可以任意搭火車到很多地方,只要他有抵達。半年我也靠著他去了不少地方,三條線我都搭過了,也算回本滿足了。

發現有蠻多背包客都用這個偷吃步,就是使用別人的車票定票,因為並不會檢查到護照,所以算是個小漏洞。只要到了目的地,在郵寄回來即可,不過我擔心的是,每次買票時,其實都會列出你去過哪些地方,就像某位背包客借給人三次,上面列出至少三次,從雪梨到PERTH,我想BOOKING的人一定會覺得傻眼,怎麼會有人短短兩個月,sydney - perth來回跑三次,anyway反正這也算是造福背包客吧,有需求的人不妨試試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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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imjovi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